献血与评优挂钩,“自愿”还有多少真实成分?******
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,近日,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,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。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,其中提到“献血者在学校评职、评优、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”。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。目前,校方表示考虑不周,已撤回通知。
血液库存不足,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。由于疫情影响,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,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。正因此,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,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,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。
然而,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。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,表面上看,是一种激励,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。毕竟,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,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,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。
应该明确的是,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,教师评定职称、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,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。也就是说,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。
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,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。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:献血是自愿的,不能强制。报道显示,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《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》中明确,“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、单位工作实绩考核”“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%,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”。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“自愿”的真实性和成色,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。
激励献血,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、尊重献血者、呵护公益爱心,也要强调自愿、保证公平。比如,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,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,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;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,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;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,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。
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,切忌用力过猛。(工人日报 木须虫)
湖北警方2022年破获电诈案件逾2万起******url:https://m.gmw.cn/2023-01/04/content_1303244132.htm,id:1303244132
中新网武汉1月4日电 (武一力 杨保华李宗吾)记者4日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,2022年,湖北警方破获电诈案件21240起,打掉犯罪团伙1450个,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。
2022年7月5日,襄阳市襄州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一市民报警称,其母亲在某收藏品公司购买大量假冒伪劣“纪念币”,总价9万余元(人民币,下同)。襄州警方调查发现,犯罪嫌疑人郭某、陈某、展某3人注册经营“襄阳某收藏品有限公司”,对老年人销售假劣收藏品实施诈骗。警方迅速将3人抓获,打掉这一涉嫌养老诈骗的团伙,抓获21人,扣押涉案物品300余种4000余件,涉案金额2000万元。
2022年6月,武汉市青山区王女士因身体不适,在网上添加了一名“老中医”,花2万元购买了8个疗程中药,但病情丝毫没有缓解,王女士向武汉市青山区警方报警。警方根据线索,在湖南衡阳抓获以嫌疑人龙某为主的犯罪团伙。经查,这一诈骗团伙通过高价销售假劣药品,非法牟利600余万元,受骗人员涉及全国多省市4200余人。
2022年4月至5月,咸宁警方根据市民报警的关于某聊天APP诈骗线索,对资金流、信息流进行综合研判,查明一个以海南儋州籍人员为主,且涉及江西、广东、四川等地的诈骗团伙。咸宁警方成立专案组,顺藤摸瓜,打掉一个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,并抓获为该集团提供服务的多个黑灰产团伙人员62名,扣押各类涉案电子设备189台,涉案金额6.8亿元。
湖北警方正告诈骗分子,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,主动投案自首,争取宽大处理;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,增强防范意识,避免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。(完)